投资人专区

维持营运透明度,
遵守治理高标准。

公司组织

公司治理
艾姆勒依据“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订定并揭露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实务守则”,并依循相关法规确实执行与办理各项资讯揭露。本公司係由财务处主管负责公司治理相关事务。并由股务人员辅助董事会及其成员所需资料。
职权范围                                                                          公司治理相关事务,包括下列内容
      一、 保障股东权益                                                                                          一、 依法办理董事会及股东会之会议相关事宜
      二、 强化董事会职能                                                                                     二、 制作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事录
      三、 发挥审计委员会功能                                                                           三、 协助董事就任及持续进修
      四、 尊重利害关係人                                                                                     四、 提供董事执行业务所需之资料
      五、 提升资讯透明度                                                                                     五、 协助董事遵循法令
                                                                                                                                           六、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约所订定之事项


董事进修情形
  • 111年

  • 112年


*非每场进修各位董事皆有参与。

董事会权责

本公司之董事会应指导公司策略、监督管理阶层、对公司及股东负责,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项作业与安排,应确保董事会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规定或股东会决议行使职
权。


董事会成员

艾姆勒科技公司认为健全及有效的董事会运作,是永续经营的根基,我们以优于法令规范的基础,维持高标准的公司治理,确保董事会有效运作,进而保障股东权益。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除考量股东代表性外,亦参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之考量,引进无持股之专业独立董事,期藉由各董事不同之专长领域,提升董事会经营决策之品质,并最大化股东权益。

艾姆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职称 姓名 主要学经历
董事长 林启圣
  • 台湾大学管理学院商学硕士
  • 逢甲大学经营管理研究所
  • 逢甲大学土地管理系学士
  • 宝裕第二投资(股)公司董事长
董事 黄大伦
  • University of Michigan, 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 University of Michigan, Master of Science, Department of Mechanical Engineering.
  • 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系学士
  • 英属开曼群岛商环宇通讯半导体控股(股)公司董事长
董事 善德投资(股)公司
代表人:黄朝豊
  • 逢甲大学经营管理研究所硕士
  • 逢甲大学经济系学士
  • 美律实业(股)公司总裁
  • 兆丰证券财富管理暨信託业务本部副总经理
董事 宝裕第二投资(股)公司
代表人:石志鸿
  • 台湾大学管理学院商学硕士
  • 国立成功大学化学工程所 毕业
  • 友达光电研发经理
独立董事 詹心怡
  • 台湾大学管理学院商学硕士
  • 美国波士顿大学财务硕士
  • 台湾大学会计系学士
  • 煌煇生技(股)董事长
独立董事 黄仕翰
  • 台湾大学国家发展所硕士
  • 德益法律事务所创办人主持律师
  • 德益光电(股)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 陈金华
  • 逢甲大学经营管理研究所企业硕士
  • 坦德科技(股)独立董事
  • 康呈科技(股)独立董事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及落实情形
为强化公司治理并促进董事会结构建全发展,本公司已订定“公司治理实务守则”,其中第20条第3项规范董事会成员组成应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经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并就本身运作、营运型态及发展需求以拟订适当之多元化方针,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二大面向之标准:
 基本条件与价值:性别、年龄、国籍及文化等。
■  专业知识与技能:专业背景(如法律、会计、产业、财务、行销或科技)、专业技能及产业经历等。

董事会成员应普遍具备执行职务所必须之知識、技能及素养。为达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标,董事会整体应具备之能力如下:

■  营运判断能力
■  会计及财务分析能力
■  经营管理能力
■  危机处理能力
■  产业知識
■  国际市场观
■  領导能力
■  决策能力

本公司于110年7月15日改选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均遵照本公司“章程”之规定,採候选人提名制,并依本公司所订“董事选举办法”,经严谨之遴选、提名及选举程序选任完成,以确保董事成员之多元性及独立性。目前共有7位董事(包含3位独立董事),其中有1位董事兼任本公司员工。另,本公司法人董事宝裕第二投资(股)公司于111年8月10日更换代表人。于111年12月15日本公司之王英杰独董因个人因素辞任独董。112年5月25日股东常会补选独立董事一席,由陈金华先生当选独立董事。本公司法人董事宝裕第二投资(股)公司于112年11月14日更换代表人。

本公司亦注重董事会成员的性别平等,并以提高女性董事席次至四分之一(即25%)以上为目标,现有董事会成员男性占86%(6位),女性占14%(1位)。


目前本公司共有7位董事,其中50岁以下董事有2位,50~65岁董事有4位,65岁以上董事1位,董事具经营管理、企业管理、金融等专业背景;除考量专业能力及实务经验外,也重视董事个人在道德行为及领导上的声誉,未来尽力增加女生董事席认,以达成目标。
董事会成员落实多元化情形

注1:本公司法人董事宝裕第二投资(股)公司于111年8月10日更换代表人,由游智琼改由胡至仁担任。
注2:111年12月15日本公司之王英杰独董因个人因素辞任独董,待112年股东会补选。
注3:112年5月25日股东常会补选独立董事一席,由陈金华先生当选独立董事。
注4:本公司法人董事宝裕第二投资(股)公司于112年11月14日更换代表人,由胡至仁改由石志鸿担任。

董事会运作绩效管理
为落实公司治理并提升本公司董事会功能,建立绩效目标以加强董事会运作效率,爰依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第三十七条规定订定“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每年至少一次实施内部董事会绩效自评作业,针对董事会、董事成员及所有功能性委员会(包含审计委员会、薪资报酬委员会),採用问卷方式进行自评,于回收统计评估结果后提送董事会报告,作为检讨及改进之依据。

本公司董事会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并至少应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一、 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
           二、 提升董事会决策品质
           三、 董事会组成与结构
           四、 董事的选任及持续进修
           五、 内部控制

董事成员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应至少含括下列六大面向:
           一、 公司目标与任务之掌握
           二、 董事职责认知
           三、 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
           四、 内部关係经营与沟通
           五、 董事之专业及持续进修
           六、 内部控制

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应至少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一、 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
           二、 功能性委员会职责认知
           三、 提升功能性委员会决策品质
           四、 功能性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
           五、 内部控制

★ 上述评估结果採5个等级方式呈现,其中数字1代表:极差(非常不同意);数字2代表:差(不同意);数字3代表:中等(普通);数字4代表:优(同意);数字5代表:极优(非常同意)。
★ 除此之外,本公司至少每三年委任外部专业独立机构或专家学者执行董事会外部绩效评估,其评估之衡量指标、评估程序、访谈行程及评估结果,皆依外部专业独立机构办理,并将评估提报董事会。

民国111年度董事会及董事成员绩效评估结果
董事会及董事成员绩效自评结果:整体平均介于4.9至5.0。各项董事会及董事成员的衡量项目落于优及极优中间的情形,但仍建议增加董事成员与经营团队彼此互动关係,以及董事会如有财务重要议题时,可邀请委任签证会计师列席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以增加充分沟通及互动交流机会,综合所有项目董事皆表示无异议。

民国111年度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结果
功能性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及薪资报酬委员会,其绩效自评结果针对五个面向之综合满意度给予4.95分之满意度。

董事会成员接班规划
本公司董事之选举採候选人提名制,由股东会依公司法之规定,就董事候选人名单中选任之,任期为三年。本公司依据“公司治理实务守则”落实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目前董事共7 名(含独立董事 3名),具备多元互补之产业经验、学术专长、金融、财务、会计等专业能力。董事会整体应具备之能力如下:
一、  营运判断能力
二、  会计及财务分析能力
三、  经营管理能力
四、  危机处理能力
五、  产业知識
六、  国际市场观
七、  領导能力
八、  决策能力

董事会成员于每年进行绩效评估之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考量调整董事会成员组成之参考依据。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于 2021 年 7 月15日选任完成,任期为三年(自 2021 年 7 月15 日至 2024 年 7 月 14 日),同日随即召开第六届第一次董事会,推选林启圣先生担任董事长。接班之董事除具备专业背景及专业技能外,亦应具备对公司经营规划及所营事业之专长,为使董事会成员提升专业,将与时俱进,随时参考公司内外部环境条件变化及发展需求,安排每人每年至少6小时进修课程,协助董事持续充实新知,以保持其核心价值及专业优势与能力。


重要管理阶层之接班规划
本公司协理级以上员工为重要管理阶层,除考量是否具备优异的专业及管理能力外,其价值观需与公司相符,人格特质必需具备包括诚信、正直、创新及行动力等。在重要管理阶层之培训规划方面,经由专业课程予以强化,藉由管理课程训练与职务历练,使接班人选能提昇经营管理能力及思维,于接任职务预定时程前完成接班准备。
 

功能性委员会


持续致力于追求公司治理及财务资讯透明化、即时化、公平化,而为完备与强化组织运作之机制,成立“审计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等两项功能性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为强化董事会之监督功能,本公司于105年6月30日设立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组成。会旨为协助董事会审议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稽核、会计政策与程序、重大之资产交易、会计师聘任及财务、会计及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等相关事项,以确保公司经营符合政府相关法令与规定,成员组成如下:
功能性委员会 召集人 成员
审计委员会 詹心怡 黄仕翰、詹心怡、陈金华
*于111年12月15日本公司之王英杰独董因个人因素辞任独董;112年5月25日股东常会补选独立董事一席,由陈金华先生当选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权责
   1. 营运计画
   2. 由董事长、经理人及会计主管签名或盖章之年度财务报告及须经会计师查核签证之第二季财务报告
   3. 依证券交易法(下称证交法)第十四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内部控制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4. 依证交法第三十六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取得或处分资产、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资金贷与他人、为他人背书保证或提供保证之重大
       财务业务行为之处理程序
   5.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关係之事项
   6. 重大之资产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7. 重大之之资金贷与、背书或提供保证
   8. 募集、发行或私募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
   9. 签证会计师之委任、解任或报酬
 10. 财务、会计或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1. 对关係人之捐赠或对非关係人之重大捐赠。但因重大天然灾害所为急难救助之公益性质捐赠,得提下次董事会追认
 12. 其他依法令、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决议或提请董事会之事项或经主管机关规定之重大事项

审计委员会每季至少召开一次,有关本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形及每位委员的出席率,请参考本公司股东会年报。
111年度及112年度运作情形
时间 议案内容 决议结果
111.02.23
第三届第五次审计委员会议
一、 110年度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告案 
二、 110年度盈亏拨补案
三、 修订“核决权限表”案
四、 修订“公司治理守则”及“企业社会责任实务守则”案
五、 修订“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案
六、 110年度“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案
七、 本公司拟资金贷与子公司案
经主席徵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并将提董事会讨论
111.04.06
第三届第六次审计委员会议
一、 本公司拟以私募方式发行普通股案 
二、 发行民国111年第一次限制员工权利新股发行办法案
三、 本公司110年度股利发放情形案 
经主席徵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并将提董事会讨论
111.05.12
第三届第七次审计委员会议
一、 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额度申请及授权案
二、 修订“核决权限表”案
三、 修订“内部控制制度”案
四、 签证会计师委任案
经主席徵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并将提董事会讨论
111.08.10
第三届第八次审计委员会议
一、 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额度申请及授权案
二、 拟修订公司组织图及“核决权限表”案
经主席徵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并将提董事会讨论
111.11.10
第三届第九次审计委员会议
一、 112年度稽核计画案
二、 修订“内部重大资讯处理暨防范内线交易管理作业办法”案
经主席徵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并将提董事会讨论
112.03.01
第三届第十次审计委员会议

一、111年度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告案
二、111年度盈亏拨补案
三、修订“公司治理守则”、“永续发展实务守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案
四、111年度“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案
五、拟承作“汇率交换契约(FX Swap)”案
六、本公司拟资金贷与子公司案

经主席徵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并将提董事会讨论

112.04.13
第三届第十一次审计委员会议

一、本公司拟以私募方式发行普通股或国内可转换公司债案 经主席徵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并将提董事会讨论

112.05.10
第三届第十二次审计委员会议

一、签证会计师委任案
二、112年第一季财务报告案
三、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额度申请及授权案
四、内部稽核主管任命案五
五、终止与应华精密科技公司合资转投资设立中国大陆子公司案
经主席徵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并将提董事会讨论

112.06.21
第三届第十三次审计委员会议

一、大陆子公司第二阶段增资案 经主席徵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并将提董事会讨论
112.08.10
第三届第十四次审计委员会议
一、112年第二季财务报告
二、衍生性金商品交易额度申请及授权案
三、拟办理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暨通过健全营运计划案
经主席徵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并将提董事会讨论
112.11.09
第三届第十五次审计委员会议
一、112年第三季财务报告案
二、本公司累积亏损达实收资本额二分之一案
三、113年度稽核计画案
四、拟修订公司组织图及“核决权限表”案
五、修订 “内部控制制度”案
六、拟承作“汇率交换契约(FX Swap)及远期外汇”案
七、调整本公司现金增资实际发行区间案
八、112年现金增资员工认股办法与非经理人认购明细案
经主席徵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并将提董事会讨论
 

薪酬委员会


为了持续强化公司治理并接轨国际标准,艾姆勒科技于民国105年成立薪酬委员会,由董事会授权,监督、审议公司整体薪酬政策及计划。薪酬委员会监督范围包含董事及经理人之报酬。艾姆勒薪酬委员会成员共三名,皆为独立董事,以维持薪酬委员会之独立、专业与公正性;并避免委员和公司间利益衝突的风险,成员组成如下:
功能性委员会 召集人 成员
薪酬委员会 黄仕翰 詹心怡、黄仕翰、陈金华
*于111年12月15日本公司之王英杰独董因个人因素辞任独董。
 于112年3月1日董事会补聘任陈金华先生担任薪资报酬委员会委员。

委员会职责
   一、 定期检讨本规程并提出修正建议。
   二、 订定并定期检讨本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年度及长期之绩效目标与薪资报酬之政策、制度、标准与结构。
   三、 定期评估本公司董事及经理人之绩效目标达成情形,并订定其个别薪资报酬之内容及数额。

薪酬委员会每年至少应召开二次,有关本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形及每位委员的出席率,请参考本公司股东会年报。
本届委员任期:110年7月15日至113年7月14日,111年及112年薪资报酬委员会运作情形如下:
时间 议案内容 决议结果
111.02.23
第三届第二次薪酬委员会议
一、 发放110年度经理人绩效奖金案 经主席徵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并将提董事会讨论
112.03.01
第三届第三次薪酬委员会议
一、本公司经理人晋升暨薪资调整案 经主席徵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并将提董事会讨论
112.08.24
第三届第四次薪酬委员会议
一、本公司经理人晋升暨薪资调整案 经主席徵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并将提董事会讨论
112.11.09
第三届第五次薪酬委员会议
一、112年现金增资员工认股办法与经理人认购明细案
二、本公司经理人薪资调整案
经主席徵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并将提董事会讨论

独立董事与内部稽核主管及会计师之沟通情形
一、沟通政策:
(1) 独立董事与会计师至少每年一次定期会议,会计师就本公司财务状况、国内外子公司财务及整体运作情形、IFRSs公报修订及主管机关发佈与本公司相关之法令修订事项向独立董事进行报告,并针对有无重大调整分录或法令修订有无影响帐列情形充分沟通并针对与会人员所提问题进行讨论,若遇重大异常事项时得临时召集会议。
(2)本公司内部稽核单位除每月将稽核报告及查核缺失改善追踪报告送交独立董事外,内部稽核主管定期于每季至少一次召开之审计委员会,向独立董事进行稽核业务及稽核结果与其追踪情形说明。

二、独立董事与内部稽核主管沟通情形摘要
日期  沟通事项 建议及沟通结果
111年02月23日 110年Q4内部稽核业务报告 无异议
110年度“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
及“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案
业经审议通过后,
依法提报董事会决议
111年05月12日 111年Q1内部稽核业务报告 无异议
111年08月10日 111年Q2内部稽核业务报告 无异议
111年11月10日 111年Q3内部稽核业务报告 无异议
112年03月01日 111年Q4内部稽核业务报告 无异议
111年度“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
及“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案
业经审议通过后,
依法提报董事会决议
112年05月10日 112年Q1内部稽核业务报告 无异议
112年08月10日 112年Q2内部稽核业务报告 无异议
112年11月09日 112年Q3内部稽核业务报告 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之沟通摘要
日期  沟通事项 建议及沟通结果
111年02月23日 1. 会计师就110年度个体财务报告及合併财务报告查核范围及结果进行说明,并针对关键查核事项查核结果进行沟通。
2. 更换会计师之经历说明及独立性声明
3. 最新法令修正情形
无异议
112年03月01日 1. 111年度财务报告查核范围与重大性
2. 查核报告及关键查核事项
3. 其他沟通事项及独立性
4. 近期法令及规范更新
5.审计品质指标AQIs
6.IESBA code非审计认证服务
无异议
112年11月09日 1.112年第三季核阅方式与重大性
2.其他沟通事项及独立性
3.112年度查核规划
(1)沟通计划
(2)查核计划
(3)关键查核事项
(4)主办会计师之角色及责任
(5)会计师之独立性
4.公司法令、证管法令更新及113年公司治理行事项
无异议


 

内部稽核


内部稽核为直属董事会之独立单位,编制稽核主管一人,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业经董事会通过
 
依据本公司内部稽核作业管理办法之规定,内部稽核之目的在于“检验企业各项经营管理与财务活动及其结果,是否与内部规章营运管理制度相符,并针对各项制度执行之效率与效果,提供确认及谘询服务活动。”同时依据本公司内部稽核细则之规范,“内部稽核之目的在于协助董事会及经理人检查及覆内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营运之效果与效率,并适时提供改善建议,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续有效实施及作为检讨修正内部控制制度之依据”。综上所述,内部稽核之设置,主要係透过内部稽核作业之执行,使治理单位与管理阶层了解公司各项营运活动是否与公司所订定之内部控制一致,并能透过内部稽核之建议,适时修正内部控制制度。

依据公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准则之规范,内部稽核应于年度开始前制定年度稽核计画,该计画报经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并按月依照计画执行并记录稽核工作,检附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做成稽核报告,将稽核结果及缺失追踪改善情形逐月呈报独立董事,并每季彙整向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报告。每年度董事会依据上述稽核报告及经稽核覆核后之各部门内控执行自行评估结果,于次年度三月底前将稽核报告以及各部门内控执行自行评估结果呈报董事长,并通过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及执行有效性声明。

除上述一般性稽核工作外,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得依其需要,责成内部稽核进行各项专案稽核,其稽核结果亦为治理单位评估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形之参考依据。








 

诚信经营


艾姆勒相信诚实守信的企业经营文化是永续经营之基础,并将诚信经营理念融入于公司文化中,且积极透过透明且即时之沟通管道防范不诚信行为以及与社会共存共荣之理念,达到永续经营的愿景与目标。本公司内部订定“诚信经营行为程序及行为指南”、“道德行为准则”、及“员工行为准则”,具体规范公司员工于执行业务之行为准则,并宣导公司“诚信经营”的企业文化与价值观,要求同仁在商业道德、劳工关係、环境保护安全与健康、内部控制、公司治理以及社区参与等,都遵守此道德及行为准则。
诚信经营工作计画与职掌
         协助将诚信与道德价值融入公司经营策略,并配合法令制度订定确保诚信经营之相关防弊措施。
         定期分析及评估营业范围内不诚信行为风险,并据以订定防范不诚信行为方案,及于各方案内订定工作业务相关标准作业程序及行为指南
         规划内部组织、编制与职掌,对营业范围内较高不诚信行为风险之营业活动,安置相互监督制衡机制。
         诚信政策宣导训练之推动及协调。
         规划检举制度,确保执行之有效性。
         协助董事会及管理阶层查核及评估落实诚信经营所建立之防范措施是否有效运作,并定期就相关业务流程进行评估遵循情形,作成报告。
         制作及妥善保存诚信经营政策及其遵循声明、落实承诺暨执行情形等相关文件化资讯。

本公司订定之防范方案涵盖下列行为:
         禁止提供或收受不正当利益
         禁止疏通费
         禁止从事不公平竞争行为
         禁止内线交易及保密协定
         政治献金及慈善捐赠或赞助
         利益迴避
         保密机制之组织与责任
         防范产品或服务损害利害关係人

诚信经营执行情形及推动成效
法令遵循
本公司为汽车制造产业,主要营运法律遵循风险,除了与制造有关的劳动、环保法令外,汽车工业以及电动汽车相关法规以及绿能环境、国际碳排之规定等,皆为本公司高度重视之法令遵循;销售部分,则包含行业主管机关对于消费者安全、健康等权利的保护以及公平交易法等。财会方面,主要为所得税法以及各国的关税规定等相关规范。上市柜公司则受制于公司法、证交法乃至与公司治理与永续经营之相关规范。

2023年至今为止,本公司为配合公司法、诚信经营政策、诚信经营守则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令遵循,并完善诚信经营之防弊措施,配合修订本公司章程、诚信经营作业程序及行为指南、公司治理实务守则、道德行为准则、员工行为准则、永续经营实务守则等办法,以精进与遵循最新法令动态。

本公司于2023年间无涉及违反经济面、社会面法规遭裁罚案件,亦无贪腐案件或抑制自由市场的垄断或不公平竞争行为之违法情事发生。展望未来永续经营发展及公司治理实务,将持续秉持法规遵循为公司治理的首要理念及核心价值,以落实企业相关法规遵循的目标,以降低营运上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持续维持无任何重大违法情事。

教育训练与宣导
• 于新进人员课程宣导公司纪律要求及优质之企业文化,从“营业秘密保护”、“员工行为准则”等相关内容宣导从业人员诚信之
  重要性。2022年至2023年新进人员讲习共计受训人员达196人次。
• 定期向内部人发送新发布之防范内线交易相关法令宣导邮件。
• 2022年至2023年定期向总部新进人员进行“一般安全卫生”之宣导,共计受训人员达40人次。
• 2022年至2023年不定期向新进厂务人员(林口厂及铜锣厂)进行“一般安全卫生”之教育训练,共计受训人员达113人次。
• 2022年至2023年针对全体员工进行ESG主题系列线上教育宣导课程及测验,内容包含“劳动人权”、“员工行为准则”、“营造
  职场多元性别平等环境”、“职场性骚扰防治”相关法规及准则,受训人员达227人次。

吹哨者制度
为落实诚信透明之企业文化,本公司建立多元检举管道,同仁可透过申诉信箱或填写申诉书,由法务人员及人资处负责受理申诉案件,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外部专用电子邮件信箱:Legal@amulaire.com
内部专用电子邮件信箱:HR@amulaire.com

防范内线交易
本公司订有“内部重大资讯处理暨防范内线交易管理作业办法”,于每月月初通知所有内部人,除提醒按期申报股权变动情形外,并摘要重要应遵循法令及检附相关办法提供参阅,当有新任之内部人时,则指派专人对其作必要之宣导说明,并设有专责单位提供必要之谘询。
另,本公司于“公司治理实务守则”第十条规范内线交易,内容如下:
本公司应重视股东知的权利并防范内线交易,并确实遵守资讯公开之相关规定,将公司财务、业务、内部人持股及公司治理情形,依法经常且即时利用公开资讯观测站或公司设置之网站提供讯息予股东。
为平等对待股东,前项各类资讯之发布宜同步以英文揭露之。
为维护股东权益,落实股东平等对待,本公司应订定内部规范,禁止公司内部人利用市场上未公开资讯买卖有价证券。
前项规范宜包括本公司内部人于获悉公司财务报告或相关业绩内容之日起之股票交易控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不得于年度财务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财务报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闭期间交易其股票。

• 本公司近期提供现任董事及经理人相关教育宣导之情形如下:
宣导日期 宣导内容 宣导对象
不定期 本公司每年年底宣导禁止内线交易之课程中提醒董事不得于年度财务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财务报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闭期间交易其股票。并于提前两个月通知董事各季董事会开会日期,以及财务报告公告前之封闭期间,避免董事误触该规范。 董事与经理级以上主管
110.12.10 1.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第十条--内部人不得于年度财务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财务报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闭期间交易其股票  董事与经理级以上主管
(共计13人)
2.证交法第157-1条规定,有重大影响股票价格消息公开前后18小时内不得交易等规定
110.07.15
112.05.25
对新任董事于上任时,提供 (1) 董监事法规宣导手册 (2)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察人与大股东应行注意之证券市场规范事项,并予以教育宣导 董事
(共计7人)

另提供台湾证券交易所网页中“防治内线交易专区”连结网址予同仁参考了解。
https://www.twse.com.tw/zh/page/investor/edu/index.html

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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